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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0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科技局、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将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型省份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以及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创新组织方式,强化研究的针对性,提高成果的应用性。现将《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等重大问题,选择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课题开展的决策咨询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2、重点支持改进政府宏观科技管理、创新政策评估和政策体系完善、“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体制构建等方面开展的管理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支持以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持续开展的重点专题研究项目。
    二 、组织方式    

    1、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含科技思想库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研究任务以及科技政策评估、“十三五”规划等年度重点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研究,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申报,经专家评估后立项支持。根据“江苏省科技思想库”管理办法,首先对10个科技思想库前三年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通过评估的科技思想库须与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充分协商沟通,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等提出年度研究选题。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申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优选项目,按规定程序立项并下达计划。
    2、鼓励省相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针对产业技术创新的软科学研究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的研究项目。
    3、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科技计划管理单列单位、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直管县试点县(市)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或高新区管委会、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审查推荐。
    4、部(省)属高校院所、省属单位和国家级高新区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科技计划单列单位不超过5项;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8项(不含部(省)属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
    5、非科技思想库承担的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由科技思想库承担的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面上申报项目申报的题目必须与《指南》确定的方向一致,《指南》以外的题目将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须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项目研究结果需在国家正式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
    四、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信状况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出具信用承诺。
    2、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3、申报材料需同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通知及有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孙 逊  胡伟伟
    联系电话:025-8548592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付李红
    联系电话:025-57723606

    附件:1.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软科学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3.软科学研究报告摘要编写格式         

          4.申报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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