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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科教城“五转”政策奖励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05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实施“532”发展战略,奋力打造创新中轴和长三角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企业“五转”工作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制定了《2021年科教城“五转”政策奖励申报指南》,请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一、房租减免政策

引育创新创业团队,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减免,减免的房租由科教城管委会对所在载体进行补贴。

(一)政策内容:新注册入驻的三大产业企业,减免100平方米三年房租。

申报主体:相关企业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1.载体申请报告(附补贴清单);

2.享受补贴政策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

(二)政策内容:三年内创成规上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减免100平方米三年房租。

申报主体:相关企业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1.载体申请报告(附补贴清单);

2.享受补贴政策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

3.其他证明材料(规上企业需提供纳税申报表,高企需提供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

(三)政策内容:新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减免50平方米三年房租,其中法人为博士或双硕士的项目可减免100平方米房租。

申报主体:大创园载体

申报材料:

1.载体申请报告(附补贴清单);

2.大学生企业的营业执照、入驻协议、法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

(四)政策内容:科教城管委会认定的重点企业,减免全部三年房租。

申报主体:相关企业所在载体

申报材料:

1.载体申请报告(附补贴清单)

2.相关重点企业营业执照、与科教城管委会签订的入驻协议以及协议条款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房租减免政策,由符合条件的载体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提交奖励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浦信、俞煜,电话:86339658。

二、激励性政策

(一)政策内容:鼓励园区创业者和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中获奖的按照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如下表所示:

序号

申报条件

政策扶持

1

获评“青年创业先锋”的大学生和青年创业者

按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2

在共青团或教育条线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

3

在科技、工信、人社条线国家级大赛获得前三等次

4

在科技、工信、人社条线省级大赛获得前三等次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每年1月15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提交奖励申请和相关荣誉或大赛获奖证明等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浦信,电话:86339658。

(二)政策内容:鼓励初创企业发展,对于营业收入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各等级奖励只享受1次。   

如下表所示:

序号

申报条件

政策扶持

1

每平方米营收达3万元且总营收不低于3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按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2

每平方米营收达5万元且总营收不低于5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3

每平方米营收达8万元且总营收不低于8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提交奖励申请、纳税申报表、租房协议和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如高企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等),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俞煜,电话:86339658。

(三)政策内容: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对于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且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新注册入驻企业,经现场路演、面谈评估等环节筛选出的优质项目,可与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联系,申请科教城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持。 

联系人:王响,电话:86339887。

(四)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于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如下表所示:

序号

申报条件

政策扶持

1

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

按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2

领军型企业(年税收超1000万元)

3

骨干型企业(年税收1000万元以下的前10名)

4

瞪羚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连续2年增长率超20%)

5

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提交奖励申请、纳税申报表和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等,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俞煜,电话:86339658。

(五)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加强研发不断创新,对于产品研发、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获得多级认定的按照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如下表所示:

序号

申报条件

政策扶持

1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的企业

按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2

被认定为国际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创新应用项目的企业

3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小巨人、行业小巨人、专精特优或者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

4

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库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提交奖励申请和相关荣誉证明等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浦信,电话:86339658。

三、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奖励

(一)定额奖励

1.后备企业股改奖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

2.上市申报及辅导奖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江苏省证监局辅导备案通知;

(3)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书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3.成功上市奖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文件,或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委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3)企业上市公告。

4.新三板创新层、精选层奖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创新层、精选层的函;

(3)企业挂牌公告。

5.新三板转板奖励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文件,或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委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3)企业上市公告。

6.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同意挂牌的通知(函);

(3)企业挂牌公告。

(二)税费奖励

共涉及三类税费奖励,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企业股改税收奖励所需材料

企业股改税收奖励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股改资产变更涉税奖励

政策内容: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进行企业合并、资产交易、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更名所缴纳的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对科教城贡献部分,给予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

①企业税收奖励申报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同一控制下企业重组资产权属变更、过户证明复印件,包括相关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证明;

④相关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凭证复印件。

(2)资产审计、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奖励

政策内容: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因调整会计记录、净资产审计(评估)增值等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科教城贡献部分,给予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

①企业税收奖励申报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对应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④对应的净资产增值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

(3)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奖励

政策内容: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化为股本和资本公积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科教城贡献部分,给予纳税人奖励。

申报材料:

①企业税收奖励申报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公司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④股东增资证明文书复印件(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⑤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股份个人所得税全额纳税凭证复印件。

2.上市后备企业税收奖励所需材料

政策内容: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进入上市实质性运作程序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经科教城管委会审核确定后,自签订协议年度起任意连续三年,当年比上年度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对科教城新增贡献部分,给予企业奖励(上市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不再享受)。

申报材料:

(1)企业税收奖励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荐协议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基数年开始每年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3.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不动产登记交易等费用奖励

政策内容:经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涉及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交易等各项地方性规费收费,对科教城贡献部分,给予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

(1)企业规费奖励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被认定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文件;

(4)企业涉及不动产登记、交易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相关交费凭证。

(三)其他奖励

1.科创板重点后备企业研发费用奖励

政策内容:对科创板重点后备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企业自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名单当年度起,连续三年按照上年实际研发费用的1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被认定为科创板重点后备企业的文件;

(4)企业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复印件。

2. 再融资投资建设奖励

政策内容: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且募集资金75%以上(含)投入科教城项目建设的,按实际到位资金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增发、配股、可转债募集资金发行公告;

(3)募集资金75%以上(含)投入科教城项目建设的立项报告、实际投资进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符合股改挂牌上市奖励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科教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响,电话:86339887。

备注: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得申请奖励;

2.政策文件中涉及的新入驻企业必须是经准入备案的入库企业;

3.所有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一份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4.申报材料须从科教城智慧园区系统上传填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从系统申报的,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网址:http://222.185.127.201:9100/#/web/home

附件: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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