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科院智能院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教育培训 |
发布日期:2020-06-30 |
为积极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日前,江苏中科院智能院邀请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支队长梁雪锋走进研究院,开展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执行组长马炘,副院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冒益海参加培训。
梁雪锋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讲述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结合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剖析了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在事故发生中存在的失职、过失以及事故处理中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他指出,要做好安全工作,一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二要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三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台账。
马炘强调,安全生产是稳定发展的基础,研究院要始终把确保安全发展视为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严防思想懈怠、麻痹大意的心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强化居安思危的意识;二是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压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三是加强科技活动服务安全工作的投入和产出,通过成果产业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技术水平。 通过此次培训,“条条安规血写成”“形式主义害死人”的教训深入人心,研究院将引以为戒,进一步狠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注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常州中心各分中心、智能苑入驻机构相关人员近80人参加培训。(中科智能院 龙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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