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科教城产业投资基金直投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05 |
一、设立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常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加快培育未来产业,彰显科教城在常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常州科教城产业投资基金拟设立直投基金。现公开遴选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遴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2.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3.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三、直投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定位 旨在继续发挥常州科教城产业投资基金直投功能,培育机器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 2.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3.注册地址 常州科教城。 4.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 5.出资结构 规模2亿元,首期出资5000万元。基金出资人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机构、科教城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6.投资模式 (1)采取直接股权投资方式。 (2)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3)实缴注册资本占比不超过30%且不作为最大出资人或股东。 7.投资方向 机器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8.投资地域 注册在常州科教城及武进国家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或科教城孵化毕业至常州其他区域的企业。注册在全国其他地域拟将总部搬迁到科教城的项目、在常州科教城已经设立或者将要设立重要分支机构(重要生产基地、重要运营和研发部门)的项目。 9.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委员会拟由3名委员组成,基金管理人委派2名、科教城基金委派1名。 (2)投资决策机构议事规则、组成人员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10.管理费 (1)投资期原则上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原则上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基金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投资期满,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11.收益分配 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6%/年,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为超额收益的20%。 12.负面清单 本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10)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13.管理运作要求 基金管理运作应参照江苏省、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及根据常州科教城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如下要求: (1)基金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应当报科教城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 (2)基金应当选择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托管机构由公开遴选产生,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科教城基金指定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定期更新基金投资运作情况; (4)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编制报告报送科教城基金及相关出资人; (5)基金应接受科教城基金或其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价。 (6)科教城基金或其主管部门对基金管理运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遴选管理机构标准 1.运营资质 (1)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2)基金管理机构须为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3)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4)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退出业绩。基金管理机构在管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近五年基金直投企业中至少有5个IPO; (5)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全职工作人员至少有10名,其中至少5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6)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7)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2.管理团队 (1)本基金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不低于3人,成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领域的投资经验,在申报机构工作不少于3年,团队已在或拟于基金设立后在常州科教城设置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本基金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委派至基金的负责人及投委会成员)应全部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且至少2人在申报机构拥有与科教城基金直投基金相同性质基金产品“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经验。上述与基金具有相同性质的基金产品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投向的股权投资基金; (3)管理机构须保证核心成员的稳定性,合伙协议须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基金合伙人会议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4)核心成员的历史业绩确保真实可核查,核心成员应在相关基金曾担任关键人士或投决会成员或委派代表,或在申报机构及相关基金的管理人中担任负责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基金管理机构及本基金核心成员不得募集和管理投资领域、投资地域、投资阶段均相同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如同时管理相同领域的其他基金,应当建立利益冲突防范和解决机制并向基金出资人如实披露; (6)管理团队须在基金中建立风险利益绑定机制。 五、特别规定 1.为了保证遴选的公正性,申报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进行申报,否则申报将同时不予受理。 2.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数据不实的机构不予受理。 六、遴选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常州科教城官网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3.尽职调查 对初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不配合尽职调查、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机构,取消入选资格。 4.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必要时可以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5.决策流程 基金发起人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6.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申报方式 1.请根据本公告要求开展科教城基金直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按附件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3.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国际创研港1号楼21楼。申报材料汇编用印版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pengxia@czkjcjt.com。 联系人:彭霞 附件:常州科教城产业投资基金直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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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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