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科教城冬季运动会比赛规则 | |||||||||||||||||||||||||||||||||||||||||||||||||||||||||
发布日期:2010-01-12 | |||||||||||||||||||||||||||||||||||||||||||||||||||||||||
6*50m接力跑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参加办法 每单位报名队伍数不限,每队报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3名。 三、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团体赛。 2、比赛分三组进行预赛,赛前抽签确定分组和道次。每组用时最少的前两支队进入决赛,决赛前按预算成绩依次选择道次,最终决赛用时少的参赛队伍名次靠前。 3、第一名参赛队员采用半蹲式起跑,其他参赛队员可采用站立式起跑,第二名至第六名参赛队员与本队前一名选手在接力区内交接棒,在接力区外交接棒将判犯规。采用男女交叉,第一名运动员为男运动员。 4、在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进入其他队伍的跑道干扰其他选手进行比赛,情况严重者将被判犯规取消资格,该组比赛重赛。 四、注意事项 1、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2、认真做好赛前准备活动以及赛后放松活动。 3、比赛前,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体力的积蓄,控制过多的饮食和饮水。 五、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各队每队可获基准分1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6名分别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如同一单位有超过一支队进入决赛,则只计算成绩最好一队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六、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在比赛前10分钟仍未检录的队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入驻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二、参加办法 每单位报名队伍数不限,每队报参赛队员10名,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3名。 三、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团体赛 2、参赛队员不准戴手套及穿带钉、带跟鞋子上场比赛。 3、比赛时前排运动员不准收绳,后排运动员不准将绳子绕在腰部及身体任何部位。 4、负队的队员不准将绳子故意抛掉(以免对方受伤)。 5、竞赛规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 四、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各队每队可获基准分1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8名分别以10分、8分、6分、4分、2分、2分、2分、2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如同一单位有超过一支队进入决赛,则只计算成绩最好一队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五、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长跑比赛竞赛规程(分男女)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单位报名人数不限,分男女分别比赛、计分。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个人赛。 2、比赛路线: 起点:天润大厦 终点:天润大厦 具体路线: 男子:天润大厦—科教城东门—天润大厦—科教城入口岗亭—天润大厦,总长约3000米。 女子:天润大厦—科教城东门—天润大厦,总长约2000米。 五、注意事项 1、赛前30分钟请运动员到检录处领取号码布并检录。 2、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3、认真做好赛前准备活动以及赛后放松活动。 4 、比赛前,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体力的积蓄,控制过多的饮食和饮水。 5、比赛中途折返点设监督点和供水点,为确保安全严禁骑乘其他交通工具领跑和跟跑。 六、 奖励办法 参赛并跑完全程的选手每人可获基准分0.5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各取男女组前10名选手分别以11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计入团体总分。 七、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在比赛前10分钟仍未检录的选手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两人三足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单位报名队伍数不限,每队报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1名。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团体赛。 2、每个参赛队由两人(一男一女)组成一组,两人并排站立,将相临两腿捆扎在一起,使之成为共进共退的整体,然后各参赛队站到同一起跑线前待发令便向前奔跑,率先抵达终点的队伍获胜。 预赛采用分组按名次淘汰制,每组6对,赛前抽签确定分组,每组取前2名选手进入半决赛。半决赛采用分组按名次淘汰制,每组取前2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采用计时排列名次,总时间短的选手名次靠前。 3、比赛距离50米。 四、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各队每队可获基准分0.2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6名分别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如同一单位有超过一支队进入决赛,则只计算成绩最好一队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五、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男子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队报男运动员5-12名,女运动员3名。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团体赛。 2、比赛采用淘汰制进行比赛,提前抽签确定对阵形势。 3、预赛上下半场各12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5分钟,下半场最后一分钟停表,其他比赛时不停表。决赛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5分钟,下半场最后一分钟停表,其他比赛时不停表。 4、半场全队满4次犯规的再犯规进行罚球,队员满4次犯规罚下。 5、中场休息时进行女子定点投篮,投篮点为罚球线,每人投4球,每投进一球算一分,得分计入各队男子比赛总分。如总分相同,则每名女运动员加罚一球共三球比较得分,直至决出胜负。 6、其他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四、注意事项 1、自备印有号码的比赛服装。 2、认真做好赛前准备活动以及赛后放松活动。 3、比赛前,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体力的积蓄,控制过多的饮食和饮水。 五、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各队每队可获基准分1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5名分别以10分、8分、6分、4分、2分的名次分计入团体总分。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队限报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3名。 三、比赛办法 1、 项目设置:个人赛 2、 比赛用球、拍规定: (1)须正反两种相反颜色的胶板,不得使用光板。 (2)乒乓球为白色三星红双喜,直径为40MM。 3、预赛采用淘汰制,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半决赛和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 4、竞赛规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 四、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选手每人可获基准分0.2分计入团体总分。男子按比赛成绩取前8名选手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1分、1分、1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女子按比赛成绩取前4名选手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一分钟踢毽子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队报名人数不限(不分男女)。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个人赛。 2、限时一分钟,次数多的获胜(如中途中断可以继续踢)。 四、注意事项 1、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2、认真做好赛前准备活动以及赛后放松活动。 五、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选手每人可获基准分0.2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6名选手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1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一分钟跳绳比赛竞赛规程(分男女)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队报名人数不限(不分男女)。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个人赛。 2、限时一分钟,次数多的获胜(如中途中断可以继续跳)。 四、注意事项 1、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2、认真做好赛前准备活动以及赛后放松活动。 3、比赛前,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体力的积蓄,控制过多的饮食和饮水。 五、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选手每人可获基准分0.2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6名选手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1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队限报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2名。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个人赛。 2、比赛采用淘汰赛,预赛一局定胜负,半决赛和决赛三局两胜。赛前抽签确定对阵形势。 3、比赛规则采用最新的中国象棋比赛规则。 四、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选手每人可获基准分0.2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8名选手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1分、1分、1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五、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自行车慢骑比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科教城东区各入驻机构人员。 二、 参加办法 每单位报名人数不限,不分男女。 三、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个人赛。 2、预赛采用分组计时淘汰制,每组5人,赛前抽签确定分组,取在规定距离和区域内在车上骑行总时间最长的前10名选手进入半决赛。半决赛采用分组计时淘汰制,每组5人,取总时间长的前5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计时排列名次,总时间长的选手名次靠前。 3、每名选手比赛场地长10米,宽度1米,5名选手同时出发,如出发口令发出后尚有队员未出发,直接淘汰。 4、比赛用车自带,每辆自行车不得附带旁轮,每个车轮直径必须不小于48cm,不得在车体上安装附带物体。若使用变速自行车,必须变为三档。 5、比赛途中,除车轮以外任何部位不许接触地面,臀部不得离开车座,否则将被淘汰。 6.在比赛途中,选手不得颠骑,不得干扰其他选手进行比赛,否则,干扰两次将被淘汰,情节严重者干扰一次将被淘汰。 五、 奖励办法 参赛并完成比赛的选手每人可获基准分0.2分计入团体总分。按比赛成绩取前5名选手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1分的名次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赛者作弃权处理,并取消基准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各单位团体总分=本单位所有参赛队(队员)的基准分+名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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