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1-16 |
各镇、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安排,200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经启动,2月份将受理今年第一批申报。本次申报时间非常紧,请有关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4)第十条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附件5)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编制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2.以下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并上交一式七份: (1)总目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必须由申报软件打印而成);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归类有关证明材料并按次序逐一进行证明。 3.以下材料要求单独提供一份或仅需提供电子版,不与上述材料合订: (1)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武进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表(附件1,仅需要提供电子版)。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我评价表(附件3,提供电子版)。 (4)2009年企业利润表(必须与上报税务主管机关保持一致)。 4、申报材料建议按照附件6所列顺序准备并装订(附件6解压密码可致电86310233咨询)。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填写申请书并打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a.企业通过“下载填报工具”下载申报书并安装;b.企业通过注册获取注册文件(申报号),并将该注册文件导入到第一步所安装的程序中;此时企业可以正式填写申报材料;c.企业脱机填写申报材料,完成后,通过导出功能导出申报书内容;d.打印申报书内容。注意:导出的申报书电子数据不要自行网上上传,必须与书面材料一并上交区科技局。 2.申报企业于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全套初稿一份(不用装订)报我局审核,同时报送“武进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表”(电子版)。正式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日,过期不再受理。 3. 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人:吴健 电话:86310233 传真:86310230 E-mail:wjkjj@126.com 区科技项目受理统计中心联系人:周泽 朱毅智 蒋洁艳 电话:86310585 86312026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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