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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项目规程
发布日期:2008-12-18

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22日13:30—16:00第一轮 

2008年12月25日—26日第二轮

地点:食堂3楼健身中心

二、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入驻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三、竞赛项目:

男女混双

四、竞赛办法:

1、赛制:本次比赛采用淘汰赛,所有比赛采取21分制。 所有比赛为三局二胜。

2、分制相关规则:本次比赛实行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比赛中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如果双方比分打到20比20,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2分才算取胜。收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

3、交换场区。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第一局结束;第二局结束;第三局比赛中当领先的一方得分为11分时;运动员未按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4、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2007年)。

5、比赛羽毛球拍自带,羽毛球由管委会提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取前两名进行奖励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跳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 2008年12月26日15:00--16:00决赛。

地点:科教会堂前广场。

二、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入驻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三、 参加办法

每队报参赛队员5名,其中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2名。另派出2名摇绳人员,不计入参赛队员名额。

四、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团体赛

2、参赛队员不准穿带钉、带跟鞋子上场比赛(以防伤脚)。

3、个数多者名次列前,在计数过程中有人失误可以就地重新开始,但失误的这次不计入成绩。

五、 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两名进行奖励。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团体可由替补队员参赛,否则作单场弃权处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篮球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比赛时间和赛区划分:

  (一)第一、二轮

       2008年12月19日13:30—16:00 

  (二)半决赛、决赛:

        2008年12月23日13:30—15:00

  二、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入驻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二)人数规定:

  每队可报运动员5名,其中女队员2名,男队员3名,替补若干。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淘汰制进行比赛。预赛进行抽签进行淘汰赛,5个队进入第二轮再进行抽签,抽到轮空的3个队直接进入4强,另两队胜者进四强。半决赛抽签决定对手,胜者争夺冠军。

2、比赛采用上下半场各12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5分钟,下半场最后一分钟停表,其他比赛时比停表。

3、半场全队满4次犯规的再犯规进行罚球,队员满4次犯规罚下。

4、上场队员规定:3男2女

  5、其他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取前两名进行奖励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 2008年12月19日9:00—11:30决出前四名,

2008年12月24日13:00--14:30半决赛/决赛     

地点:食堂3楼健身中心

二、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入驻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三、 参加办法

每队报男运动员2名、女运动员1名。

四、 比赛办法

1、 项目设置:团体赛

2、 比赛用球、拍规定:

(1)须正反两种相反颜色的胶板,不得使用光板。

(2)乒乓球为三星红双喜,直径为40MM。

3、 团体比赛采用淘汰制,三局两胜制(A-X, C -Z, B女-Y女),每个队员打一局,每局比赛21分。

4、竞赛规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

五、 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两名进行奖励。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团体可由替补队员参赛,否则作单场弃权处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 2008年12月19日16:00—17:00决出前四名;

2008年12月26日15:00--16:00半决赛/决赛

地点:科教会堂前广场。

二、参赛资格:

科教城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入驻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三、 参加办法

每队报参赛队员10名,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3名。

四、 比赛办法

1、项目设置:团体赛

2、参赛队员不准穿带钉、带跟鞋子上场比赛。

3、比赛时前排运动员不准收绳,后排运动员不准将绳子绕在腰部及身体任何部位。

4、负队的队员不准将绳子故意抛掉(以免对方受伤)。

5、竞赛规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

五、 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两名进行奖励。

六、 其他

1、为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本次比赛不得请假,团体可由替补队员参赛,否则作单场弃权处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18号科教会堂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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