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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发布日期:2008-05-19
今日(五月十九日)凌晨四时五十七分四十秒,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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