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重大产学研项目产业化,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层次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常发〔2010〕26号)和市科技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的若干奖励、资助办法》(常科发〔2006〕115号、常财企〔2006〕7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常州市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与在常设立分支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在2012年“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等重大科技对接活动中签约的合作项目;在2012年新兴产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筛选中遴选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技术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常州市境内注册的企业(金坛市、溧阳市企业除外);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 3、合同总金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前期已付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 4、每家企业限报一项,单纯委托产品检验测试类合同不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申报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已在常州市技术创新网企事业用户平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模块中进行备案,逾期未进行备案的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技术合同、企业经费拨款凭证和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发票或财务收据,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信息和材料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企事业用户平台申报中心填写和上传。其中:项目信息表需要在企事业用户平台中在线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请在附件中下载文本,编写完成后上传到企事业用户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技术合同、付款凭证、技术合同登记表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jpg格式,单个图片文件大小在1M以内)后,上传到企事业用户平台中。 四、上报要求 1、所有的书面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成打印文档并打印、盖章; 2、按照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附件的顺序装订,一式四份; 3、申报单位将装订好的材料报送至各辖市区科技局; 4、各辖市区科技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产学研合作服务中心。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6月15日前。 六、受理地点 常州市产学研合作服务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B-2313室) 联系人:王婷玉、戴志兰 联系电话:85681545 附件:1.常州市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doc 2.所需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2.doc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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