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科技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科技金融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支持对象为2010年1月1日以后注册、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在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须用于实施符合产业方向的科技项目。
二、本次贴息对获得1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给予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对获得5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贷款利息额50%的补贴。贴息按当期基准利率计算。贴息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底。
三、申报材料中的企业信息表、贷款贴息汇总表须在常州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上填报后导出打印。
四、提供的申报材料按企业信息表、贷款贴息汇总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设计任务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结息凭单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五、贷款贴息申报材料由各园区管理部门(孵化器)、各辖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统一审核后,于9月17日前按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上报市科技数据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11楼1107室)。
工作联系人:倪新宇 85681519
网络管理员:胡雪平 88101381
附件1:项目设计任务书.doc
附件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doc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