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在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中开展“苏科贷”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苏科高[2013]264号)和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苏科贷”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苏科贷”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注册地在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的企业,符合如下条件: 1、主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3、职工总数在300人以下,且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4%; 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及列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的企业已直接入库,此次不再重复推荐。 二、报送流程 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企业填报《“苏科贷”企业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各辖市、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经初审、汇总后于10月28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二份及电子版交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 陆 伟 陈华星 85681525 市科技局科服处 王克勇 王 新 85681519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苏科贷”企业库入库企业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