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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引智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5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国外智力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引进国外智力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常政办发〔2016〕101号),现就2017年度市级引智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国有、民营和国内资本控股的企业;
    (二)为我市提供引进国外智力服务的各类科技、人才等机构(不含财政保障的各类单位);
    二、申请资助的类别和条件
    (一)外国专家工薪补助
    企业聘用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在企业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取得突出成绩,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该企业可申请工薪补助:
    1.在国外企业曾担任工程、技术、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的;
    2.在我市企业担任总经理、总工程师或相应层次及以上职务并在常州市办理了《外国专家证》的;
    3.12个月累计工薪在30万元及以上(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为准,下同),在我市企业工作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满12月的。
    (二)引智项目资助
    1.2017年,企业引进外国专家,开展智力合作,合作项目取得成绩成果,外国专家符合以下条件的,该企业可申请市级引智项目资助:
    (1)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且引智项目符合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
    (2)在企业担任工程、技术、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中承担技术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训任务,工作确有成效的;
    (3)申报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
    三、申报方式
    以下材料需提供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文档(表格电子版和佐证材料扫描件)
    (一)外国专家工薪补助
    1.《常州市企业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补助申请表》;
    2.外国专家工作情况小结(包括专家个人介绍、工作内容、取得成绩);
    3.申报企业工商登记材料(证明企业性质和股份结构);
    4.外国专家聘用合同;
    5.外国专家国外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6.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7.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签章页);
    8.税务部门出具的外国专家薪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截止2017年9月);
    9.外国专家工作现场图像资料。
    (二)市级引智项目
    1.《常州市引进海外智力项目申请表》;
    2.《外国专家情况表》;
    3.申报企业工商登记材料(证明企业性质和股份结构);
    4.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签章页);
    5.国际机票行程单或电子客票(能够标明专家姓名、地点、时间、金额);
    四、其他
    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在材料初审、盖章之后于2017年11月7日前汇总材料(附汇总表)上报区人人社局。
    联系人:梁  澈
    地  址:武进区政府4号楼329室
    电  话: 0519-86310576

 

    附件:

    1. /常州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请表.doc
    2. /2017年度市级引智项目(武进)区申报汇总表.doc
    3. /外国专家情况表.doc
    4. /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补助申请表.doc
    5. /2017年度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补助(武进)区申报汇总表.doc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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