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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必看丨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答疑(一)
发布日期:2024-06-14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申报过程对于众多创新型企业来说,既充满机遇又充满挑战。为了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的种种疑问,我们精心整理了常见问题,并提供了详尽的解答。

Q:认定条件里有很多年限的表述,“成立一年以上”“当年”“最近一年”等这些表述具体是指什么?

答:“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Q:没有知识产权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答: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Q:企业某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可以用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答: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Q:2023年(含)以前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含)以后需要重新认定的,之前获得认定时己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如果企业之前获得认定时使用的是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按照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不能继续使用。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无使用次数限制。

Q: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可以。

Q:Ⅰ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

答:知识产权的评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Q:科技人员占比中“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这个183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答:自然日。

Q:临时聘用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吗?

答:不包含。

Q: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答: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进行归集。

Q:“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中的研究开发机构是否专指是高校?企业是否可以成为产学研合作的对象?

答:研究开发机构不专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Q: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为负值,如何计算企业成长性指标?

答:负值按0计算。

来源:常州市企业信息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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