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科教城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5

受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常州科教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常州科教城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向公众告知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述

常州科教城始建于2002,占地5平方公里,是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创新园区,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与常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园区总体布局上,分为高教园区、研发园区、孵化园区三大板块;高教园区包含常州大学一所全日制本科学校和五所省属高职院校,研发园区、孵化园区着力发挥创新之核作用,承担着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使命。

近年来,随着常州“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实施,常州科教城被纳入“科教城-中以创新组团”,未来将围绕科教城现有发展区块,依托武进国家“双创”基地,合力推进科创走廊”东部拓展区建设,提升研发创新动能,致力于前沿科技、技术创新。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推进科教城创新发展,常州市科教城管委会在现有研发和孵化园区基础上,明确了开发建设范围、未来发展目标及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了《常州科教城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规划四至边界为东至夏城中路-湖塘河,南至鸣新中路-天润大道,北至滆湖中路,西至常武中路,总面积为1.62k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的规定,并依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常州科教城规划环评区域范围的批复》常政复2023121号),《常州科教城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受常州市科教城管委会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对规划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在当地相关部门收集了资料,并对环评内容和技术路线进行了详细研究和探讨,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常州科教城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和时限

规划范围东至夏城中路-湖塘河,南至鸣新中路-天润大道,北至滆湖中路,西至常武中路,总面积约1.6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4-2035年,规划基准年:2023年。

2)规划目标

瞄准“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和“532”发展战略“服务全市转型升级、培育常州未来产业,以“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培育“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楼宇经济”四大经济;发挥“聚能、释能、创能”作用,将常州科教城打造成为“国际合作先行区、创新创业引领区、科技服务核心区、未来产业集聚区”。

3)主导产业规划

坚持以应用研发与市场集成为基点,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有效对接,科教城产业定位为新兴产业研发总部+众创孵化+科技服务+智能制造,着重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打造机器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合成生物、新能源、商业航天等技术领域研发创新平台,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服务业态。

三、现状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大气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结果,科教城所在地常州市武进区为不达标区,重点污染物PM2.5O3,园区内其他特征因子均达标。

2)地表水环境质量:园区内部河道湖塘河两个断面存在氨氮、总磷超标的情况,纳污河流武南河所有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园区所有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类型的相应噪声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D1点位除氨氮、硫酸根离子、砷、汞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Ⅳ类及以上;D1D3点位除砷、汞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Ⅳ类及以上。

5)土壤环境质量:T1T3T4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T2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底泥环境质量:废水受纳水体武南河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要求,河流底泥质量现状较好。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经预测,规划远期排放的SO2PM10NO2、挥发性有机物叠加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或短期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叠加现状值之后SO2PM10NO2、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针对区域现状浓度值超标因子PM2.5,本轮环评预测了评价区域规划实施后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经预测和计算,规划实施后区域PM2.5k-20%,因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武南污水处理厂和武南第二污水厂流量计在线监测数据,2023年武南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9.8t/d(尚有余量0.2t/d),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5t/d(尚有余量5t/d)。规划实施远期,园区污水排放量为0.8t/d(按365天计),低于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因此,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可容纳园区废水的排放。同时,根据武南第二污水厂排水的影响预测与分析,正常及非正常工况下,尾水排放影响总体可控。

(3)地下水环境

园区污水输运管网发生渗漏的预测结果表明,若污水管网泄漏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7300天内对周围地下水影响范围约为115m。总体而言,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慢,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很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现园区范围内,不会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规划期间,园区将严格落实《常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意见》,排定规划时限内年园区污水管网排查计划,杜绝污水管网泄露事件发生。同时,结合有效监测、防治措施的运行,园区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控。

(4)固体废物

园区规划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规划设置生活垃圾转运和收集系统,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处置率达100%,因此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部分进行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除回收利用外,其余均按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二次影响。

(5)声环境

科教城入驻企业采取一班制生产,不进行夜间工作。设备噪声源源强在采取隔声、消声、吸声措施,则在项目厂界处即可满足限值要求。主干道路和次干道路上行驶机动车产生噪声昼间在距路边约40m处就可衰减达到55dBA),夜间在距路边约50m可以达到55dBA)。因此有必要对距离交通干道较近的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

(6)土壤环境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要求区内工业企业用地必须做好生产区和贮存区地面硬化工作,且四周设有防渗处理的地沟,因此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

(7)生态环境

园区开发建设后,绿地、水域有所增加,建设用地有所下降,由此造成生物量增加。园区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影响,需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绿化的建设,尽可能将上述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本规划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本次环评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工艺废气污染控制,大力推进颗粒物、有机废气、恶臭污染物、氟化物和酸性废气等污染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采用收集后集中处理的方法,确保生产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2)推进企业VOCs管控整治提升,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鼓励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化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排查所有VOCs治理设施的管理台账的完整性和规范性。3)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优先引进污染轻、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大的项目,同时根据入园企业性质和污染程度,合理布局。4)严格落实空间防护距离,入园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污染较大的企业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5)强化园区环境监管,定期检查区内各企业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及时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提出相应整改要求。6)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加强工地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快“智慧工地”建设,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最新的“六个百分百”细化标准。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地表水:1)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划期间,园区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雨污管网建设和改造,保证新入园区企业废水100%接管,发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效益,规划末期污水接管率保持100%2)强化企业废水处理控制,为确保武南污水处理厂和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应严格要求各接管企业废水必须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达不到接管标准的企业应自行进行预处理;园区内科研企业和科研机构实验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进去城镇污水处理系统。3)强化园区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责任,加强园区水环境监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梳理、核查,督促企业整改提升。4)加强园区水环境整治,开展湖塘河淤积情况监测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适时对河道开展必要的清淤,削减内源污染,提高排水能力。通过实施河道内源、外源污染治理、水体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尽快提升水质,稳定达到水质目标。

地下水:1)加强源头控制,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加强企业初期雨水的收集和预处理,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2)加强危废贮存场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3)加强应急响应,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4)实施地下水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组织对区内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开展重点采样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科学评估风险水平,构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排查及管控,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针对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及时采取管控或治理措施,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建筑施工首先应使用低噪声建筑机械,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并对作业场所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2)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要求各类工业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控制车辆噪声源强,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加快道路建设,形成较为畅通的道路网络,加强路面保养;完善道路两侧的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加大交通噪声的衰减。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如边角料等按循环经济原则和理念尽可能在厂内回收利用。2)加强危险固废的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规范落实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设用地使用前均要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并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到位。2)加强场地调查及修复工作针对搬迁关闭的企业,应当在其土地出让或项目批准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以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3)加强土壤环境监管监测,加强土壤的环境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展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4)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明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六、总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园区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绍峰

联系电话:18015037573

八、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20403375

E-Mail2429144987@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十、公示说明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发布单位: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24715


 

主办单位: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18号科教会堂A座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