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期终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09 |
各有关单位、人才: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常科教城发〔2020〕23号)和《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通知》(常科教城发〔2023〕25号)精神,科教城管委会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期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名单并通过中期检查的受聘人员。 二、填报材料和提交要求 (一)填报材料 填报《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期终考核表》,并就“兼职成效量化数据”逐项提供明细清单。 (二)提交要求 1.请各聘用单位做好受聘人员期终考核的组织工作,通知各受聘人员填写期终考核表。 2.受聘人员将期终考核表(附件1)、明细清单(附件2)交聘用单位审核并报派出单位备案,加盖聘用单位和派出单位公章后,最晚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将期终考核表原件、明细清单纸质稿交至科教城管委会(常武中路18号科教会堂A座4楼1408室),同步将期终考核表电子稿、明细清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zkjcjyc@126.com。 3.逾期未报送或超过规定时间报送将视为自动放弃期终考核资格,不再受理材料提交。 三、考核评优 结合期终考核材料和聘用单位评价建议,综合考核评定受聘人员年度工作情况,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的综合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考核成绩为优秀、合格的,足额发放剩余津贴;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以及未参加期终考核的,停止发放剩余津贴。其中,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其等次比例不超过互聘人才总数的20%。 联系人:韩圣明、黄翠翠 联系方式:0519-86339109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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