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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业教育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省教育厅胡金波副厅长到常州纺院考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08-03-20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18日,江苏省教育厅胡金波副厅长、教育厅学生处林伟处长、高教处王兵副处长一行3人到常州院就“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胡金波一行听取了该院党委书记赵发荣关于学院“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和冯国平院长关于学院探索创业教育历程的汇报,并视察了该院校内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和“创业教育实验园”。

赵发荣书记在汇报中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学院创业教育的基本情况,他说,学院高度重视创业教育,已经初步形成了十分清晰的创业教育思想,建立了具有特色的创业教材和课程体系,建立了稳定的创业基地,学院在资金、人员和场地等方面给以专项支持,初步构建了创业服务体系,涌现了一大批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的创业典型。赵发荣还介绍了常州纺院在“创业教育示范校”创建中具备的“已经把创业教育作为校训的一部分内容,已经系统规划学院层面创业教育体系,已经把创业教育融入学分制教学内容,已经探索了师生共创的创业模式,学院地处具有创业传统的常州武进地区,学院已经形成技术教育与艺术教育融合的办学传统”等优势,并就学院创建“创业示范校”的基本思路进行了介绍。

胡金波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常州纺院在创业教育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本次调研的目的有三个。第一,通过现场考察,形成意见,就是要看看常州纺院以前所做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行不行”,就是要看看常州纺院的现有条件“能不能”达到“创业教育示范校”的要求,就是要看看常州纺院的“创业教育示范校”规划“成不成”;第二,通过现场交流、形成共识,一是要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认清重要性,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教育推动创业;说清复杂性,要正确把握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等的关系;看清艰巨性,创业教育中未知的远远大于已知的,潜在的远远大于显露的,学生期盼的远远大于学院所能提供的,无形的远远大于有形的。二是要在导向要求上形成共识,要尊重规律性,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创业创新人才成长的规律和市场运行的规律;要富有创新性;要体现前瞻性。三是要在具体操作上形成共识,要体现普惠性,体现层次性,体现标志性。第三,通过现场推动,形成方案。对于“创业教育示范校”的创建方案,胡金波副厅长指出,必须解决四个问题“为什么要建设”、“建设的目标是什么”、“怎么建设”和“谁来建设”。胡副厅长指出,开展创业教育不容置疑,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江苏的需要,是办“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提高学校发展内涵的需要,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推动创业教育,目前还心无定数,所以必须完善创业教育,评比示范推动。在建设的目标上,他认为要在“建立与时俱进的创业教育理念,建立具有行业特征、学校特色、专业特色、创业要求的课程体系,建立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建立创业教育教材体系,建立创业教育所需师资队伍,建立创业教育的导向、评价、服务机制,与社会、国际接轨,加强领导,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推出成功案例与成功典型”等十个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对于“如何建设”,他指出必须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必须注重调研,制定规划,必须由点到面,有序推进,必须遵循规律、扎实工作,必须营造氛围,潜移默化,必须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创业示范校”的建设要由政府来推动、学校要主动、要和社会互动。

胡金波副厅长希望该院把以前所做的工作认真提炼,成为一个值得推广的经验总结,同时要求学院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力争能够进入全省十所“创业教育示范校”行列。(常州纺院 高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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