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服务
一、单位开户后,如何办理员工档案的委托
1.单位引进的外地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按引进人才办理,新进的毕业生按照毕业生手续办理,常州本地的人员按照此手续办理:单位提供人事代理员工离开原单位的材料、毕业证及户口簿,由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
2.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3.填写《委托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可下载),办理代理人员的存档手续。
4.材料齐全,随到随办。(注:表格均可在“常州人才网—“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二、如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1.非常州籍毕业生办理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填写《户籍挂靠协议》、《个人简历及亲属关系表》、《户籍登记卡》。(户籍迁入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2.人才引进人员办理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填写《户籍挂靠协议》、《个人简历及亲属关系表》、《户籍登记卡》。(户籍迁入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三、如何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1.迁往市外的人员:凭接收户籍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的证明》,户籍挂靠协议,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调取集体户籍底册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迁至本市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协议、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婚迁人员提供结婚证、爱人的户口簿)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转出的证明,再到本中心所属的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回到迁入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打印户口簿。
3.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二次派遣的报到证),户籍挂靠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调取集体户籍底册,再到本中心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协议书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调取集体户籍底册,再到本中心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职称申报
(一)申报条件
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就读硕士研究生之前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已有两年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者可随时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登录常州人才网(http://www.czrc.com.cn/rsdl/)“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如实填写并签署意见;
2.申报所需材料: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公共科目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
3.市人才中心审核申报人证书原件及申报内容,并报送相关部门。
4.评审结果下达后,合格者由市人才中心负责通知领证。
五、异地人才调动
(一)引进外地人才到常工作如何办理手续
1.登录常州人才网(http://www.czrc.com.cn/rsdl/)“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常州市引进外地人才情况表》一式四份,如实填写后并由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进意见并盖章,携带毕业证书、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职称证书、结婚证等有关材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进。
2.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向外地人事部门发调档联系函。
3.档案到达后,经审核档案,符合条件者向外地人事部门发调令,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4.持外地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准予迁入的证明、户口迁移证到本中心办理报到手续;(落户本中心的,并办理落户手续)。
5.持本中心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注:异地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函授、成人教育、自考等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本市人才调往外地如何办理手续
1.登录常州人才网(http://www.czrc.com.cn/rsdl/)“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常州市调往外地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并由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盖章(已离开原单位的带上离职证明原件或已办理个人代理的人员带上代理手册),携带毕业证书、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职称证书、结婚证等有关材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出。
2.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向外地人事部门寄发同意调出联系函。
3.根据外地人事部门来函要求办理接转档案及人事关系,开具行政介绍信。
4.调出人员持行政介绍信到外地人事部门报到。
注:若户口和组织关系在本中心挂靠的,须将户口和组织关系办理同时迁出手续。
六、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审核
(一)所需材料: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2.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表原件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登录常州毕业生就业网(www.czbysw.com.cn),点击“毕业生协议审核”进行注册(注册流程详见毕业生就业网首页)、输入毕业生基本情况后提交审核。
2.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属区人才中心)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网上审核通过后开具《接收函》;
4.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七、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
所需资料: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办理程序:1.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属区人才中心)报到;2.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属区人才中心)报到手续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凭市人才中心和用人单位盖章的户口迁移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4.到中心代理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中心直接开具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凡落户中心集体户的毕业生必须在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
八、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解约、改派手续
(一)办理解约所需材料: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二)办理改派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同意改派的书面证明;
2.市人才中心开出的工作介绍信;
3.新接收单位或者地区同意接收的书面证明;
4.户口迁移证。
(三)解约办理程序:
1.退还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2.重新跟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常州就业的毕业生可登录常州毕业生就业网(www.czbysw.com.cn)下载;
(四)改派办理程序:
1.退还毕业生《报到证》、《推荐表》原件;
2.《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字样并加盖公章;
3.凭改派后的《报到证》至学校做二次派遣手续,如档案已在中心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地人事部门提供的调档函办理转档手续;
4.凭学校二次派遣后开具的《报到证》,至学校所属派出所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不再办理改派手续的两种情况:
1.毕业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2.已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且工作满一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九、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
1.常州籍毕业生毕业后,档案由学校直接寄往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者户籍所属区人才中心进行托管;
2.为毕业生保留两年的毕业生身份,两年内非常州籍普通高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来我市就业,不受单位性质限制、不受生源和专业的限制,只要用人单位接收,均可办理人事档案托管及落户手续;
3.暂时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要本人愿意来我市就业,均可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将人事档案和户籍以个人名义托管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业务联系电话:
常州人才服务中心:86604072
天宁区人才服务中心:88113338
钟楼区人才服务中心:88890320
戚区人才服务中心:88776367
武进区人才服务中心:86529819
常州人才服务中心科教城分中心:8633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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