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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常州市应用基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6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2012年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
    本计划重点围绕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技术领域,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一核八园”建设,以提高我市大学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型企业等单位的原始创新能力为目的,加强科技前沿领域的原创突破,推动我市应用基础科学的发展,为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储备成果和人才。
    2、项目类别
    (1)前瞻性研究(A类):由大学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承担的一般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企业人才培养(B类):支持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科技研发,促进企业原始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营造创新氛围;围绕市“双百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家培训。
    3、有关说明
    (1)前瞻性研究(A类):采取限额组织申报方式,各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具体限额数见下表)。

 序号

 单位 

 限额数

 备注

 1

 常州市卫生系统

 65


 2

 武进区科技局(含科教城)

 30


 3

 其他辖区科技局 

 各5项 


 4

 常州大学

 10


 5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

 各6项 


 6

 其它市属单位

 1



    备注:在规定的限额内,各单位应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进行的研究项目。
    常州大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推荐。
    (2)企业人才培养(B类)。
    申报条件:申请人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关系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或者高级工程技术职称,博士可以放宽至45周岁。
    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二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不低于市下达计划的金额进行匹配。优先支持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及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具有良好创新创业条件的项目。科技型企业家培训定向组织。
    按属地化原则,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科技局组织申报,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技术职称和劳动合同扫描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除金坛、溧阳的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不超过三年)。
    5、同一单位的相同或相近项目内容已申报本计划的,不能再申报其他市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本年度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限制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单位有应结未结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不能申报;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强制中止或撤消立项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都不得申报;
    (4)已经获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未填报2011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省自然基金项目管理不善的单位不得申报。
    7、优先支持已建有研发机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市转型创新“510”创新成长企业、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双百企业、市级以上民营科技型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www.czstb.gov.cn)科技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新用户注册后需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
    所需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需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2)设计任务书、财务报表、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上传到科技服务平台中)。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对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将不予推荐。
    2、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科技服务平台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项目申报关。
    3、书面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21室)。
    4、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4月2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88105072 88101380  E-mail:czkjxmsl@163.com
    常州市科技局农社处  85681538  85681539
    常州市科技局人事处  85681516
 
    附件:1、2012年常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指南
          2、常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常州市应用基础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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