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市“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决定开展2012年度第四批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常州市境内注册的企业,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均可申报。
二、优先支持范围
1、利用国家及部省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我市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4、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的新产品;
5、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详见附件二);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5、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其他事项
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实行书面申报,所有材料用A4打印的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申报单位务必在6月7日之前报送至常州科教城科技处(大学科技园)(地点:天润科技大厦B座2楼209室),逾期则自己送至武进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地址:区行政中心5号楼459室)。认定申请表、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电子版需发送到指定邮箱willson_ding@126.com。各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常州科教城科技处(大学科技园)、区科技局高新科联系。
常州科教城科技处(大学科技园): 86339653 86339650
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电话: 86312260 86312815
区科技局高新科电话: 86310233 86310585
附件:
1、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doc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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