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中要求提供的申报人资格证明材料只需科技局(申报单位)填报附表1,无需其他证明材料。所填表报送即可,无需上传申报系统和装订入申报书。具体说明如下:
1、<2013年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中规定的不经地方科技局推荐申请的项目,由本单位统一填表;经地方科技局推荐申请的项目,由科技局统一填表。个人填写和报送的表,不予接收。
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均须填写本表;申报省杰青和面上项目的,部属科研院所、部省属高校、各级医院不用填表;附表2中的特别审核单位,申报各类基金项目都须填表。
3、各栏目都应填写,空白栏目须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4、请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签章的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其报表负责,一经发现有不负责行为,该单位申报的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所有项目全部退回。
5、工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公积金为本申报单位2013年1月发放或代缴的,不是签章单位发放或代缴的不得计入。
6、本表不装订到申报书,随项目申报书由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一份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j@jstd.gov.cn
联系电话:025-83616056
请相关单位企业提供自然基金的这个证明(纸质的、电子的),谢谢。可与市局刘春慧联系85681539。
附表1:申请人资格核查确认表.xls
附表2:附表2:特别审核单位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