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集成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在整合原有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中的重大创新载体项目的基础上,设立了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从事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创新服务的基地与平台建设,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2015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按科技设施、联合载体等两类项目组织实施。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质量。
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详见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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