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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01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大科技示范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生物医药创新资源协同运营、投融资服务、创新型疫苗产业化标准化示范、长江(江苏段)生态承载力解析、土壤地下水一体化风险防控、大气污染源溯源、生态宜居乡村绿色发展、江苏警务云、社区慢性疾病干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2.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3.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4.医药

    针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推动我省医药产业迈向中高端。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其中“干细胞”和“精准医疗”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或《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5.医药后补助项目:重点支持2016年以来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对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择优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对1类化学药新药(按2016年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原1.1类)和1类生物制品的支持力度,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三、组织方式

    1.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省高新区科技局审查并推荐,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推荐(盖法人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额度内推荐。

    2.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后补助项目。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2.1重点项目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8〕144号),1101~1103指南方向选择我省优势产业地区组织申报,1101指南方向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推荐3项,1102指南方向由南京市科技局推荐3项,1103指南方向由泰州国家医药高新区推荐3项;1104~1109指南方向,每个设区市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项;县(市)、部省属高校院所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省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能推荐,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推荐5项,高校、部(省)属院所推荐3项,其它单位推荐1项。非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省内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2.2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推荐6项,高校、部(省)属院所推荐3项,其它单位推荐1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不含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高校、部(省)属院所推荐5项,其它单位推荐1项。

2.3医药后补助项目:每个企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推荐1项,1类化学药新药、1类生物制品或其它后补助项目推荐1项。

    四、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2.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根据苏科计发﹝2018﹞149号文,核减江阴市2019年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标1项。

    4.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5.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医药后补助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并提供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6.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www.jilianonline.cn),按照相关要求在线申报。

    7.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9.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0.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3年,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分2次拨款。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2.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周瑞琼 张颖

    联系电话:025-85485921 025-85485920

    省科技厅社发处  丛兴忠  郦雅芳 

    联系电话:025-84215986 83214956   

    附件:1.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2.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重点项目

    (一)重大科技示范

    1101生物医药创新资源协同运营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生物医药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我省已建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的资源整合、开放共享和水平提升,构建面向全省的医药企业服务的信息枢纽和协同运营中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线下协同运行、专业APP实时互动等,实现全省生物医药创新资源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标准同步和运营协同,全面提升我省生物医药产业资源的服务能力。

    1102大数据技术在生物医药企业融资服务中的研究及应用示范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解决我省初创期生物医药企业在投融资对接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大数据技术、云技术搭建数据库云平台,创建APP及网站,实现生物医药企业投融资需求、专利需求、人才需求等信息线上发布,对接投融资机构、专利技术中心、高校院所,开展数据挖掘技术在初创期生物医药企业投融资服务中的技术创新和集成示范,搭建面向全省初创期生物医药企业投融资服务线下平台。

    1103创新型疫苗产业化标准化示范

    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泰州开展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围绕构建创新型疫苗产业化的标准化体系,重点搭建从工程菌构建到工艺研究、质量评价的模块化运营体系,制定人用疫苗菌毒种制备的安全管理规范,建设中试规模GMP体系,突破自主可控的培养基优选、二倍体细胞大规模发酵、高效的纯化等关键技术,推进各类疫苗以及生物技术药物项目的成果转化,探索从基础创新到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化示范。

    1104 长江(江苏段)生态承载力解析及重点行业污水毒性减排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落实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长江(江苏段)水质改善和生态恢复的迫切需求,在沿江八市选择重点区域,定量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特征,识别影响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关键区域和影响因素,开展生态风险评估。开展典型排口中高风险污染物及生物毒性的调研,突破重点高风险、高污染行业污水毒性减排及分级回用关键技术,形成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化工园区高风险污染物管控名录及管控对策,研制关键行业标准并进行集成示范。

    1105 土壤地下水一体化风险防控与绿色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围绕我省高风险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问题,选择典型在产工厂和搬迁遗留场地,以风险评估精准化、修复技术绿色化、地上地下一体化为目标,重点突破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与修复技术有效性评估、地下水渗透式反应墙高效阻隔、污染土壤生态化学修复、修复后土壤安全再利用等技术瓶颈,开展在产及搬迁污染场地土壤地下水一体化风险防控与绿色修复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示范。

    1106大气污染源高分辨实时精准溯源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针对我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大需求,发展基于先进计算机模拟与先进质谱等移动监测相结合的高时空分辨率、实时后向溯源技术,实现特征污染气团传输通道的实时追踪和关键污染特征解析,形成工业园区异味源头筛查与重点污染源管控集成技术,并在我省典型园区开展集成示范。

    1107生态宜居乡村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贯彻落实《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围绕乡村绿色发展重大科技需求,研究乡村绿色生产与消费、生态保育与精明增长、资源能源循环利用、乡村民居营造等关键技术,并选择特色田园乡村开展综合示范,形成生态宜居乡村绿色发展一体化解决方案,打造科技支撑、村民参与的乡村振兴的样板村。

    1108江苏警务云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科技示范

    以提升江苏警务云基础保障环境安全防护能力为目标,开展面向公共安全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等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探索建设多层次、跨节点、广域网分布式的一体化云上安全资源池,选择设区市开展综合示范,构建符合智慧警务特点和行业特征的安全防护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支撑保障平安江苏高质量发展。

    1109社区慢性疾病干预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

    按照省委省政府《“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要求,以降低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为目标,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退行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以县(市、区)为示范区域,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社区慢性疾病综合干预技术体系,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智能感知等新技术,发挥传统中医优势,加强中西医结合,关注年轻人亚健康、慢性病高危人群防控,做到关口前移、精准施策,构建防、治、康服务链,助力健康江苏建设。

    (二)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纳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1201 恶性肿瘤早期精准诊断

    选择我省常见、高发恶性肿瘤,开展基于分子生物学、分子分型、病理学与影像学等的早期精准诊断技术研究。对较为成熟的精准诊断技术,开展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对照研究明确新技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形成行业公认的肿瘤早期诊断方案。

    1202 生物(分子靶向)细胞免疫治疗

    针对恶性肿瘤与血液病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具有精准治疗作用的生物(分子靶向)细胞治疗研究,优先支持CAR-T等肿瘤免疫生物治疗。基于靶点与特异性生物标志物检测,开展相应人群治疗,探索科学、安全的诊治方案,并制定临床安全性应急预案,建立细胞制剂质量控制规范,形成可推广、可应用的分子、细胞精准诊治方案与质量评价体系。

    1203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围绕神经、血液、心血管、生殖、免疫等系统和肝、肾、胰等器官的重大疾病治疗需求,利用临床资源开展组织干细胞获得与功能调控、干细胞移植后体内功能建立、动物模型的干细胞临床前评估研究及干细胞临床研究,推动我省干细胞向临床的应用转化。

    1204 脑科学临床研究

    以帕金森、阿尔茨海默病、神经损伤修复、癫痫、脑卒中等重大疑难疾病诊治为导向,利用分子生物学、现代影像、信息学与言语科技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开展临床应用研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脑功能研究与医疗新技术,为脑疾病特别是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诊断和干预及后期康复提供新策略。

    1205 微创治疗

    利用腔镜(包括手术机器人)、在体实时导航成像、内镜与微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器械,开展相关疾病的无创或微创性诊断、治疗的临床研究,获得临床研究循证医学证据,建立微创治疗规范及技术标准,形成可在全国推广应用的微创治疗方案。

    1206 介入诊疗

    围绕心脑血管疾病以及恶性肿瘤等介入诊疗优势领域,结合设备、材料与影像学等学科的新进展,开展介入新技术、新方法与新材料的临床应用研究,推进介入诊疗与内外科等多学科复合,形成杂交技术,并推广优化介入诊疗方案与优势技术组合。

    1207 精准医疗

    选择我省常见高发、危害重大的疾病,探索构建覆盖全省的重大疾病专病队列,收集生物样本资源,整合临床诊疗信息,开展长期随访。建立疾病预警、诊断、治疗与疗效评价的生物标志物、靶标、制剂的实验和分析技术体系,形成重大疾病的精准防诊治方案和临床诊断治疗决策系统,并探索建立规范化临床诊治方案以及应用推广体系。

    1208  3D生物打印

    利用3D生物打印技术和新生物医学材料,开发用于修复、维护和促进人体各种组织或器官损伤后的功能和形态的生物替代物,构建单一类型(神经、肌腱等)或多种类型复合组织及器官(皮肤、血管等),并开展临床应用。

    1209 慢病综合防治

    针对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代谢性疾病等慢性疾病,围绕慢性病的防、治、康相结合“立体化防治”模式,通过队列研究,探索开展原创关键技术研究,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切实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

    1210 中医现代化

    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围绕中医药绿色、环保、天然、微创等特点,选择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等,开展中医药防、治和(或)中医治未病、健康养生研究,探索传承与创新并重,理论与临床相长的系统化研究方法,运用现代科技推动中医药发展,进一步探索中医药科学本质,为中医创新、发展与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1211 多发伤救治一体化

    针对现代交通及灾难事故中多发伤的救治,成为当前的难点建立严重创伤伤员的一线救治平台,开展多发伤救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改进严重创伤伤员抢救医用材料,提高严重创伤伤员的后期救治率,实现多发伤救治的一线早期救治与后期院内治疗一体化诊治,提高救治率改善预后。

    1212 精神疾病防控

    针对心理行为异常、心理应激事件和严重精神障碍以及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预防、早期诊断、有效治疗和干预措施等综合策略开展研究,探索建立基层负责健康教育和初步筛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负责技术支持,预防、治疗和康复一体化的精神疾病综合防控体系。

    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一)新型临床诊疗技术

    针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疾病分子诊断、免疫诊断、个体化诊疗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创新临床诊疗专项技术方法,攻克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我省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2101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

    (二) 公共卫生

    围绕环境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出生缺陷及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2201 重大与境外输入传染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202 血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203 老年人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204 妇女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205 出生缺陷及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206 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207 精神疾病的心理康复应用研究

    2208 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2209 实验动物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三)其它社会发展领域

    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并在全省开展示范推广的项目。

    1.生态环境

    2311 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12 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13 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14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2315 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16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与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17 沿海滩涂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2318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用研究

    2319 建筑用砂(再生骨料、海砂净化)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20 能源数字化管理技术应用研究

    2.公共安全

    2321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22 生产安全关键技术应用及示范

    2323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海洋、生物风险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2324 社会治安与监狱管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25 职业危害防范与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26 军民融合公共安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2327 科技安全预警监测技术应用研究

    3.公共服务

    2331 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332 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关键技术研究

    4.生物技术

    2341 高值精细化学品生物制备

    2342 关键工业酶制剂规模化制备

    2343 面向生物治理的关键材料、菌剂产品

    5.非规划创新项目

    2351 对于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及产业发展突破性强、带动性大的非规划创新项目

    三、医药后补助项目

    医药领域主要支持2016年以来已取得相关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重大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要求化学药1类(按2016年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原1.1类)、中药1~6类、生物制品1~14类、多联多价疫苗、医疗器械3类(首次注册);择优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实行奖励性后补助立项支持方式;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相应证书扫描件。

    3101生物制品(疫苗、抗体等)

    3102化学创新药

    3103中药新药

    3104诊断试剂

    3105三类医疗器械

    3106完成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

    附件2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专科代码

专科名称

Y 0101

心血管内科

P 03

妇产科

Y 0102

呼吸内科

P 04

儿科

Y 0103

消化内科

P 05

急诊科

Y 0104

内分泌科

P 06

神经内科

Y 0105

血液内科

P 07

皮肤科

Y 0106

肾脏内科

P 08

眼科

Y 0107

感染科

P 09

耳鼻咽喉科

Y 0108

风湿免疫科

P 10

精神科

Y 0201

普通外科

P 11

小儿外科

Y 0202

骨科

P 12

康复医学科

Y 0203

心血管外科

P 13

麻醉科

Y 0204

胸外科

P 14

医学影像科

Y 0205

泌尿外科

P 15

医学检验科

Y 0206

整形外科

P 16

临床病理科

Y 0207

烧伤科

P 17

口腔科

Y 0208

神经外科

P 18

全科医学科

B0301

肿瘤科

Z1017

中医内科

Z1021

中医外科

Z1047

针灸

Z1054

中医养生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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