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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科教城研发机构及小微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0-02-01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指导园区研发机构和小微企业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根据科教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科教城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孵化载体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防范”的原则,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自我防护,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任务

以楼宇为基本单元,以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为实施主体,对入驻机构及小微企业人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孵化载体包括科教城投资发展公司、现代工业中心、长江龙城公司、常州大连理工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常州先进材料研究院、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艾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北大众志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等。

科教城投资发展公司负责与所辖载体内入驻的常州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江苏分院有限公司、常州唯实智能物联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常州化学研究所、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常州湖南大学机械装备研究院、 常州江苏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常州合肥工业大学研究院等研发机构联合开展防控工作。长江龙城公司负责与所辖载体内入驻的国创新能源汽车智慧能源装备创新中心、深兰人工智能芯片研究院等研发机构联合开展防控工作。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负责与所辖载体内入驻的常州光电技术研究所、常州数控技术研究所等研发机构联合开展防控工作。现代工业中心负责与所辖载体工业中心八号楼、惠研楼南楼内入驻企业联合开展防控工作。

(一) 楼宇未发现病例

采取“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各孵化载体及研发机构的管理人员要下沉到所负责的每栋楼宇、每个楼层、每个房间,到岗到位、定责定岗。各孵化载体牵头单位,负责与所入驻单位成立由高管、保安、物业等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挥孵化载体、楼宇、入驻机构三道防线,鼓励入驻机构员工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全国各地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科教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各孵化载体及研发机构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的人员和可能接触传染源的人员立即登记,发布就诊信息。每日通报科教城管委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会议等各种形式人员接触的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各孵化载体及研发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入驻机构、每一个人;督促入驻机构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人员聚集,提倡通过网络、电话办公;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 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不组织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 感染;督促人员出入楼宇时佩戴口罩。

4.加强分类管理。各孵化载体要加强对人员分类管控,细化到楼宇、楼层、入驻机构;在楼宇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和监测;各孵化载体及研发机构要按照科教城管委会《关于摸排节后园区单位返工返学及相关情况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摸排情况,督促疫情高发地区复工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入驻机构建立上传机制,对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者, 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立即报告所在孵化载体或研发机构,由孵化载体或研发机构立即报告科教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区卫生防疫部门。各孵化载体及研发机构建立下传机制,对上级部门要求排查的人员或行踪等情况及时下传入驻机构,监督此类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载体管理、上门观察。

5.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 生整治力度,严格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楼宇和车库出入口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栋楼宇、每个入驻机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公共区域(电梯)、垃圾收集点、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

(二) 楼宇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当楼宇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或者发现2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时,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5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6.严格密接管理。各孵化载体和入驻机构负责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各孵化载体要指定临时隔离点,入驻机构要协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部门对无条件进行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各孵化载体和入驻机构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好病人的临时隔离控制和转送的各项准备。

7.加强消毒隔离。各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负责对发生病例的楼宇、入驻机构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消毒,并在疾控 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 楼宇传播疫情

当楼宇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 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7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8.限制人员聚集。科教城防控领导小组经请示决定,可限制或停止楼宇内入驻机构的办公营业,关闭公共场所,必要时对整栋楼宇进行停工、停业、封闭。各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协助科教城防控领导小组和市区卫生防疫部门监督落实相关措施。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明确管委会职能处室、孵化载体、研发机构、入驻机构的责任,按照“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孵化载体联系入驻机构制度,强化孵化载体包楼、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复工管控。强化疫情防控、延迟企业复工不仅是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单位负责。研发机构及小微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来自疫区的员工,引导延期返常上班,保障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复工上班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复工对疫情防控不造成冲击,强化安全生产。对有来自疫区员工的单位,要做到信息反馈全覆盖;对尚未返常的来自疫区员工,要最大限度做好延期返常引导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每日汇总疫 情联防联控信息,无病例零报告。对防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科教城防控领 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区卫生防疫部门。要强化引导,统一发布权威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正确引导舆情,消除社会恐慌。

(四)加强物资管理。各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要加大应急 物资购置、储备和统一调配力度,做好人员配备、药品和物资储备,督促入驻机构储备物资,提醒进出人员自备口罩等, 发动社会力量,千方百计保障出入口体温计、口罩、护目镜等用品的供应,满足入驻机构应急需要。

(五)强化方案落实。各孵化载体和研发机构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科教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人员,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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