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园区车辆进出及停车管理,有效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让车辆规范、有序停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园区车位类型
园区设地下停车位、楼宇周边停车位及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楼宇周边部分车位及地面白色框线车位主要供园区审核入园企业及员工车辆包月租用;地面蓝色框线停车位为主要供访客临停使用,车主在划线位内停放。
二、停车费的收取
1.停车费定义及收费标准:园区收取的停车位使用费指因车辆停放占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车辆保管保全)。园区停车位租赁费按园区公告价为准。
2.费用申请与缴纳:园区入园企业员工车辆长期停放可办理包月业务(也可按年)。办理人必须提供车主的企业证明材料,或由入驻企业集体统一提供,否则不予办理。
三、车辆进出园区管理
1.凡包月车辆,停车系统将自动识别其车牌,进出园区收费道口实现不停车自动抬杆放行。
2.进入园区的临停车辆,进入园区时,停车系统将自动识别车牌,自动抬杆放行;驶离园区时,停车系统自动计算停车位使用费,驾驶员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扫码交费后,道闸抬杆放行。为了通行园区方便,车主可关注“常州智慧停车”公众号或下载“常州停车”APP。驾驶员交费后,请15分钟内驶离园区,否则将再次计费。
四、 园区车辆停放管理
1.园区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场地停放,园区管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车辆及车内物品保管、遗失或损坏责任,驾乘人员自行保管车上财物,离开车辆时切记关闭车窗、门,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2.园区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嬉戏;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停车场;请保持停车场清洁,不乱扔各种废弃物及杂物;如车主造成周边财物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禁止在园区停车场地内洗车、保养等。若车辆故障需在现场应急维修的,应在现场做好相应的防护,并报管理单位进行协助。
4.园区禁止停放漏油或严重故障车辆。车辆停放期间发生漏油等危及安全情况的,车主未能及时到场处理时,园区管理单位有权将该车辆拖离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负责。
5.园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及案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凡申请地面包月车位的车辆及临停车辆,请在地面停车位有序停放,停车一律在车位内,停放方向与车位建设的停车方向一致;申请园区地库停车位的车辆,请进入指定的地库停车位停放。
7.园区管理单位有权对违规停放做出规劝,对不听规劝的车辆,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常州科教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仍不听规劝的将报请交通主管部门拖车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承担,而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8.权属单位的物业公司负责园区停车现场秩序管理。
常州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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