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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经研究,2021年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21年10月23日下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0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请广大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在报名网站发布的《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及附件要求,加强健康管理,履行疫情防控承诺,做好考试准备。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为确保2021年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笔试和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报考人员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并出示“苏康码”及“行程码”。“苏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面试答题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报考人员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县)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下同);

2. 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报考人员,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及“行程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试(候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报考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1年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报考人员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体检等工作时,应当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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