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投诉人多次反映,联泓创新大厦内有家“联泓(江苏)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三个问题:1.已投产,但是未申领排污许可证。2.公司内有两套废水处理设施,添加的药剂包装属于危废,在环评中未进行描述。3.循环水和真空泵没有按照环评要求频次进行更换,也未作相关记录台账。
接到信访投诉后,科教城管委会安全环保处工作人员会同武进国家高新区环保所工作人员对联泓(江苏)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取证,并调阅了相关资料。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1. 联泓(江苏)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州科教城联泓创新大厦的新型功能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8月25日获得环评批复(常武环审[2021]328号)。
2.按照《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业分类为“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司自用的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能力为10吨,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公司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3.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分为两个单元,氮磷废水处理单元将实验室内清洗沾有氮磷物料器皿的废水通过过滤和吸附处理后在实验室重新作为清洗用水使用,不含氮磷废水处理单元将实验室内清洗不含氮磷物料器皿的废除通过固液分离器处理合格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处理设施使用的药剂是聚合氯化铝和颗粒状活性炭,产生的危废为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药剂包装袋未沾及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废物。
4.该公司实验室内循环真空泵水槽里的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15-20天更换一次,水槽内废水作为实验室废液收集在废液桶内,并在实验室内的危废台账进行登记,废液桶满了以后将其转移至公司的危废暂存间,最终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5.联泓(江苏)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功能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已与2022年2月25日通过自主验收。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7日至5月1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疑问请与科教城管委会安全环保处联系,联系人:徐绍锋,联系电话:0519-86339848。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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