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常州市新能源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常科教城发〔2023〕50号)(以下简称“政策”)文件要求,现结合各单位支持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的工作实绩,将搜集企业技术需求信息、报送技术成果信息、促成合同实际成交额、举办对接洽谈活动等工作的奖励认定标准及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本次奖励时间期限为政策发布之日起(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此期间联盟成员单位按照挖掘的有效需求、提交的有效成果、促成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举办对接洽谈活动等工作实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奖励申报。
2.促成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奖励指联盟单位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在促成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累计在100万元(含)以上,可按照累计成交金额给予相应奖励。
3.企业技术需求信息搜集奖励指联盟单位技术经理人及商会协会向平台报送常州企业技术需求,可按照需求报价给予相应奖励。
4.技术成果供给信息报送奖励指联盟高校院所等单位向平台报送技术成果信息,可按照技术成果信息数量给予相应奖励。
5.举办活动奖励指联盟商会协会牵头开展高校院所、技术经理人事务所与企业对接洽谈活动,可按照活动经费支出给予相应补贴。
二、申报流程
请拟申报2023年平台支持政策奖励的联盟成员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18号科教会堂A座1210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丹0519-86339677、顾蕾 0519-86339667。
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公示
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奖励名单经科教城管委会认定后进行公示。
常科教城发〔2024〕21号关于申报2023年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政策奖励的通知.pdf
常科教城发〔2023〕50号关于支持常州市新能源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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