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科教城 中以常州创新园2026年度第一批中小企业科技项目(脑机接口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6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服务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常州高能级创新型城市建设,吸引更多科技项目在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以下简称“园区”)落地转化,赋能园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教城发〔2026〕24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中小企业科技项目(脑机接口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脑机接口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围绕脑机接口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应用开展的科技项目,面向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和实际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及应用验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产品或研发成果。具体申报方向应围绕项目指南方向(附件1)开展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园区区域内注册的各类创新主体,应具备匹配项目研发需求的场地、设备、研发团队等基础保障条件。

2. 申报时尚未完成注册落户园区的,可签署落户承诺书,以项目团队名义进行申报,并应于项目立项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落户园区。逾期未完成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3. 同一单位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科技项目,不得兼报。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第一大股东或者自然人最大股东的,或在北京、上海、深圳缴纳社保的,可不要求在本地缴纳社保)。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3. 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科技项目,不得兼报或参与其他申报项目。

4. 由项目团队名义申报的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申报项目条件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技术路线可行,预期目标具体。

2.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请的科技项目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4. 申报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应权属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5.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产品)研发项目”作为后缀,字数不超过25字。

6.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实施期满后,项目应完成项目计划书约定的考核指标,形成相应成果。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期满时应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具备较好的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

(四)优先支持类

1. 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申报的科技项目。

2. 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 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 申报园区科技项目前已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且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配合园区开展科技统计、数据报送、项目申报等科技管理工作的单位不得申报。

(六)其他事项

1.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科研诚信责任与义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园区科技项目。

2. 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科研失信、侵犯知识产权等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 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要求,严肃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立项、验收全过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打招呼、托关系、走捷径”等违规请托行为,对通过违规方式获取立项资格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全额追回财政资金,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支持方式

1. 项目承担单位注册落户园区满6个月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拨付项目支持资金。

2.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立项发文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首次资金拨付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3. 立项项目采取分阶段拨款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在符合资金兑付条件后,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申请拨付支持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已投入资金不低于项目立项支持资金的30%,且有不少于3名缴纳社保的研发人员时,可申请拨付支持资金的50%;中期评估通过后可申请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实施期结束后按照《常州市科教城 中以常州创新园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教城发〔2026〕24号)开展项目验收。

四、申报方式

1.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本批科技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

(1)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2026年度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项目主管部门。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A4纸规格编排封面、目录和页码后左侧胶装装订成册。

(2)各项目主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在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2026年度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科技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园区科技创新局。

五、联系方式

园区科技创新局负责本科技项目申报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园区投资促进局(含科教城集团项目)、人工智能发展局、国际合作局、中以研究院等为各自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归口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推荐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科技创新局:戴莹霏 0519-86339091

投资促进局:颜香  0519-89196688

人工智能发展局:王宇鑫  0519-86339725

国际合作局:戴焱 0519-86339856

中以研究院:徐敏英 0519-86339119

附件:

附件1 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2026年度第一批中小企业科技项目(脑机接口专项)指南方向.doc

附件2 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2026年度科技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 2026年度常州市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科技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docx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